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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1412  发布时间:2022-8-12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

答     复

 

民建濮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加强我市城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关于濮阳市主城区污雨水管网更新项目。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21号精神,我局牵头制定并下发《濮阳市城区排水设施综合治理项目清单及台账》(以下简称《台账》),按照分级分批、属地管理原则,市城区污雨水管网清淤改造项目由市城市管理局、华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发投集团公司分区域共同实施。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城区主次干道污雨水管网清淤改造项目,试点项目作为第1标段正在施工,主要对建设路、濮上路、中原路、马颊河闭合区域内约120千米污雨水管网开展清淤。现已完成管网清淤100千米,混错接点改造200余处,配套建成污泥处置场2座。计划7月底全部完成。

同时我局对管辖范围的主次干道的合流管线进行分流改造,背街小巷合流管线由华龙区实施改造;对于没有污水管网的新建管线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由城发投进行筹划实施。

二、全力做好预防预警、物资储备、人员疏散、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组建城市排水防涝防汛突击队,由城市管理、住建、水利、公安、市房产事务中心、华龙区、经开区、示范区、工业园区等9个专业队伍和市消防救援队伍组成。

三、建立统一指挥、执行到位、协作配合、运转高效的防汛调度机制;按照市防指防汛责任分工,成立濮阳市城市排水防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区排水防涝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好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城市内涝、重要设施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在汛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防汛职责,入汛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地区,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防汛关键期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进入应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感谢贵委提出的建议,并欢迎持续关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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