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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浏览量:952  发布时间:2022-8-6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武利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燃气缴费及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调查研究,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相关问题

(一)燃气费用、政策宣传问题

市、县(区)各燃气公司设有专人维护系统,每月定期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关于燃气安全常识及缴费报装流程等内容。费用调整方面,后期将加强价格宣传管理,根据上游及发改委价格批示、收费标准及时进行更新公布,让用户能够清晰的了解燃气市场动态。

(二)燃气缴费渠道问题

《濮阳市燃气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规定,燃气企业应建立多种缴费渠道,目前居民用户可通过多种渠道缴费:一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网上营业厅等网上缴费;二是可以在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办理代扣缴费;三是在附近邮政储蓄代收点缴费;四是通过各燃气企业设立的多个营业厅进行缴费、咨询、维修等服务,完全满足用户采取人工服务的需求。针对偏远农村用户、老年人专门做了网上缴费的宣传海报,在村宣传栏和营业厅进行宣传公示,方便用户掌握网上缴费技能。

关于智能IC卡表的缴费方式及冬季气量配额受限、疫情影响,近两年清丰县燃气公司已经开始将到期的IC卡表陆续更换为智能远传表,后期用户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完成缴费,同时可以实现预存预缴,不再受购买量的限制。

(三)燃气公司营业厅问题

清丰县燃气公司在其经营区域设有多处营业厅,清丰县全县共设立11个燃气缴费网点、15个燃气缴费服务窗口,尤其在城区设立文化路综合服务大厅和企业服务中心燃气服务窗口,并开通了微信缴费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四)阶梯气价问题

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市发改委决定。

(五)冬季燃气使用问题

为确保冬季用气需求,2018年清洁取暖办印发了《濮阳市“双替代”供暖实施方案》(2018-2020),调整我市采暖季用气分档计量标准,将一档最高气量由每月50立方上调为150立方。目前,市发改部门暂未制定新的规定。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设立自助缴费终端机。为方便老年人以及特殊群体,2020年开始,我局联合市城区各供水、供气、供暖企业,设置水气暖自助缴费终端机。目前,已向各小区投放20余台,计划在今后逐步扩大投放数量。

二是提高服务质量。燃气公司每月向用户发送3次缴费短信,并多次通过电话告知欠费情况,同时燃气公司给予用户欠费三个月的期限,为确保安全超过三个月未缴纳的用户将做停气处理。下一步,我们将燃气行业服务人员培训力度,特别是针对老年人交费问题,争取做到上门服务,从而达到更加全面、周到、细致、贴心的服务。

三是完善信息发布制度。1.及时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燃气最新政策及价格调整情况,并在各大小区、重点小区公示牌张贴相关信息。2.公示水、气、暖服务热线电话,24小时接听用户来电,解答用户缴费、维修等问题。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并欢迎您持续关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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