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城防指〔2021〕2号 签发人:徐慧前
濮阳市城市防汛指挥部
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市城市防汛各成员单位:
《濮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8日
濮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濮阳市城区及各县主城区防汛工作,维护城区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市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濮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 总则
1.1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方针,树立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做到职责明确,预警及时、指挥得当、反应迅速、措施精准、防范到位,号召全民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机制,采取科学方法进行防汛救灾,确保城区安全度汛。
1.2编制目的
发生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充分利用现有防汛排涝条件,做好市城区及各县县城区防汛排涝及极端气象条件下的暴风雨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城市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濮阳市中心城区(华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及各县县城区内抗洪、防汛排涝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5.1市、区及各县县城区防汛排涝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2市、区及各县县城区防汛排涝以防为主,防、排、抢相结合的原则。
1.5.3市、区及各县县城区防汛坚持依法依规依策管理,驻濮部队、军分区民兵预备役、武警、公安消防主要承担防汛抢险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6我市防汛特点
1.6.1地形环境特殊
濮阳主城区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上,地形平坦开阔,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略有倾斜,地面坡度非常小。从整体地势分析,不利于降水的及时排除。
1.6.2汛期降水集中
据水文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主要多雨区位于北方,黄河流域为北方多雨中心,其中黄河流域中北部降雨较常年偏多异常。预计我市入汛时间为: 6月下旬后期—7月上旬。
降水集中时段主要出现在:6月中旬后期—7月上旬前期、7月上旬后期—中旬前期、7月下旬—8月上旬前期以及8月中旬后期—下旬前期。
根据多种方法综合分析,预计2021年夏季,我市降水量为350~430mm,较历年(均值341.2mm)偏多2成左右,雨量时空分布不均。
1.6.3泄洪能力有限
在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濮阳主城区用于排涝的马颊河、老马颊河、濮水河和引黄入冀补淀干渠河底纵坡降小,河道深度小,水位高、河道过水断面小,排洪能力低,易造成河水漫溢,形成内涝。主城区排水设施规划设计的标准较低,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汇水面积大量增加,城区雨水管网系统短期内难以完善健全,排水能力有限,易造成低洼地区大量积水。
尤其第三濮清南干渠作为国家重点水利项目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的源头渠段,极大地影响了市西部城区的排洪通道功能。市城市防汛办将充分利用西部城区现有排水管网,挖掘城区雨水管网的排放潜力,与市防指紧密配合,加强联动,加大汛期第三濮清南干渠向卫河泄洪能力,为第三濮清南干渠腾出更多的泄洪空间,有效缓解西部城区的防汛压力。
重点对以下市城区主要积水点进行监控:1.中原路华安路东;2.黄河路(华安路至香山路);3.开州路与古城路交叉口;4.开州路与政和路交叉口;5.京开大道高架桥;6.胜利路供应处前;7.黄河路东白仓段;8.中原路长庆路口;9.茂名路与江汉路交叉口;10.胜利东路盘锦路东200米处。
加强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室、涵洞等城市防汛重点部位的防汛抢险措施落实。
1.7.应急预案体系
濮阳市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体系在濮阳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濮阳市政府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内,由濮阳市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县(区)城市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构成。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组成
濮阳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区防汛工作。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组织机构,作为市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分支机构。
2.1.2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区防汛工作。
2.1.2.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1.2.2全面负责城区防汛工作;
2.1.2.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2.1.3.1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由主管城建副市长担任,全面负责指挥城区防汛。
2.1.3.2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及相关单位防汛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2.2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
2.2.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城区防汛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局长侯献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2.2.2城市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2.2.2.1执行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工作;
2.2.2.2组织协调各县区、市直单位、部门搞好防汛排涝及应急抢险工作。
2.2.2.3及时修订《濮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预案演练计划,组织预案演练,督导县区预案演练。
2.2.2.4督导各成员单位,组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搞好防汛物资储备,建立抢险队伍、物资储备台账。
2.2.2.5加强值班制度建设,及时掌控城区汛情、灾情。
2.2.2.6指导、监督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及各责任部门,建立完善和实施城市防汛排涝工作体系。
2.2.2.7负责城市防汛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上报工作。
2.2.2.8组织城市防汛排涝技术研究和有关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2.2.9组织汛期洪涝灾害损失评估和善后工作。
2.2.3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12319),综合协调组组长刘中锋(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副组长杨振轩(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科长),负责组织协调城市防汛工作,汛期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城市防汛工作;信息宣传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宣传组组长王东学(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负责城市防汛信息、汛情、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检查督导组设在市城市管理局,检查督导组组长张和平(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组长),负责督导检查城市防汛各成员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时向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反馈信息。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市供电公司、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濮阳消防救援支队、武警濮阳支队、中国移动濮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濮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濮阳分公司、中原油田、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华龙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各单位职责如下: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防汛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城市防汛设施的安全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组织城市防洪抢险工作;负责局管排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制定市城区防汛应急预案;负责制定城市防洪排涝规划;负责监督检查防洪障碍的清除工作,并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及时提供实时监控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城市内涝抢险救援及相关物资装备调配,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城市内涝等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防汛物资、抢险设备储备、物资调度工作;负责军民、警民联防,以及社会抢险救援力量统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物资经费的筹措、拨付和管理工作。负责特大防汛经费的拨付和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汛期建筑工地安全施工和应急抢险、救护;负责低洼地段危旧房屋检查登记和加固;负责住房灾后重建计划的制定。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材料;负责提供实时雨情及灾害天气等气象情况。
市水利局负责城区防洪河道防洪预案编制、重点水闸汛期调度等城区泄洪通道保证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城区防洪河道水质监测工作,汛期加大对工业企业污水排放的实时监管,杜绝偷排污水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国家、省级和市级公路(含高速公路)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
市人防办负责城区地下人防设施的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物资储备,人员机械到位,确保地下人防设施的安全度汛。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出现内涝时,维护和疏导城市交通秩序,及时向市防汛办提供道路积水情况,根据积水情况适时实行交通管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依法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排涝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房地产管理中心负责市城区居民小区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尤其是有地下车库、地下室的小区,重点督导,确保安全度汛。
市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厂(电站)和输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以及通信设施的电力供应。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汛期学校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灾避险意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确把握宣传工作导
向,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对我市城市防汛工作进行汛前、汛中、讯后各种宣传报道,使汛期信息通过媒体迅速传达到市民;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信息,宣传报道抢险救灾工作情况;负责旅游景点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路线。
市民政局负责遭受洪涝的社会救助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协调各通信企业做好汛期防汛通信保障及发布预警信息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设备,保证防汛指挥通信畅通。
濮阳消防救援支队、市武警支队: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的演进情况,负责抗洪抢除、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中国移动濮阳分公司、中国联通濮阳分公司、中国电信濮阳分公司负责做好防汛通讯设施的检修、调试和管理,确保防汛话路和网络畅通;要制订方案,保证防汛通信需要;负责所辖通讯设施的防洪安全。
中原油田负责建立完善油田社区防汛抗灾组织机构,组建防汛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储备防汛应急物资;配合城市防汛指挥部做好油田社区防汛排涝和抗灾自救工作;遇城市重大洪涝灾害发生,组织调集油田防汛应急物资(机具)和应急救援力量,支援地方防汛抗灾工作。
濮阳县负责建立县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体系;负责县城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县城区防汛工作。
清丰县负责建立县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体系;负责县城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县城区防汛工作。
南乐县负责建立县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体系;负责县城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县城区防汛工作。
范县负责建立县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体系;负责县城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县城区防汛工作。
台前县负责建立县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体系;负责县城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县城区防汛工作。
华龙区负责辖区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负责辖区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工业园区负责辖区内管辖的河道、管网、泵站等排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市防汛办公室,并通报相关部门。
3.2预警
3.2.1预警级别划分
市城防汛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
预警启动条件:
3.2.1.1蓝色汛情预警(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气象部门暴雨蓝色预警预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区部分城区道路、铁路地道桥、低洼地区出现短时积水。
3.2.1.2黄色汛情预警(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气象部门暴雨黄色预警预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区部分城区道路、铁路地道桥、低洼地区短时严重积水阻断通行。
3.2.1.3橙色汛情预警(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气象部门暴雨橙色预警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区部分区域出现短时严重内涝;市区内主要排洪河道行洪,24小时降雨达到或超过150毫米并伴有连续降雨天气,市区内沟渠、坑塘已无调蓄空间,可能造成市区严重内涝灾害。
3.2.1.4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气象部门暴雨红色预警预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量将达70毫米以上;或者3小时降水量已达10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量已达7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区部分低洼区域出现严重积水,并波及市民生命财产安全;24小时降雨已达200毫米并出现连续降雨天气,区域内沟渠、坑塘已无调蓄空间,区域内主要河道泄洪并可能出现溢堤、溃堤等重大险情,可能造成市区严重洪涝灾害。
3.2.2预警发布
3.2.2.1预警信息
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随着汛情演变,市城市防汛办公室组织实时会商,对险情波及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判断,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3.2.2.2发布程序
蓝色汛情预警(Ⅳ级)、黄色汛情预警(Ⅲ级)由市城市防汛办公室负责向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请示,经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同意后由市城市防汛办公室主任签发后发布。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红色汛情预警(Ⅰ级)由市城市防汛办公室负责向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请示,经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签发后发布。
3.2.2.3发布方式
预警级别的确定、调整和解除,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气象局、水利局、城管局等成员单位及各区防汛机构按照市城防汛办公室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预警信息应采取多种发布途径,市城防汛信息经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签发后,由市委宣传部指令媒体迅速发布。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城市各级防汛机构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
蓝色汛情预警(Ⅳ级):
各成员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通畅;相关成员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市政、水利部门做好闸门、闸板、泵站开启准备,随时启动闸门、闸板、泵站等排水设施;环卫部门及时清扫道路,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工地防护,防止泥沙冲入排水设施;城市低洼地区、交通干线及重点桥涵、地下空间、城区河道等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宣传避免、减轻洪灾涝灾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黄色汛情预警(Ⅲ级):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防汛部门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市城防汛办公室根据情况,调度和督察重点防汛部位的应急准备情况;市城防汛办公室与各主要成员单位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市政、水利部门启动闸门、闸板、泵站等排水设施;各区防汛机构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抢险救护准备;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建议市民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或严禁涉水通过下穿涵洞。
橙色汛情预警(Ⅱ级):
成立现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上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在一线待命;市城管局、水利局等负责同志到现场督促指导抢险排涝工作;停止户外的集会、体育、娱乐、商业等活动;各区防汛机构及时组织重大险情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相关单位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应急处置专业队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就近妥善安置;做好军地联合抢险的准备;建议市民留在家中,不在危险场所停留避雨。
红色汛情预警(Ⅰ级):
成立现场指挥部,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单位及驻濮部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救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除政府部门和直接保障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外,学校及其他单位视情况采取停课、停产、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紧急疏散低洼地区居民及大型公共场所公众;沿路临街各单位无偿提供避雨、避险场所,开放停车场;建议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险,注意收听有关防汛信息。
3.3各县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好各县的预防与预警工作
各县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各县级城市防汛指挥机构,并通报相关部门。各县城市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负责各县汛情预警级别确定、预警发布、预警响应工作。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应急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市城防汛办公室负责确定应急响应的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汛情应急(Ⅳ级)响应、较大汛情应急(Ⅲ级)响应、重大汛情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汛情应急(Ⅰ级)响应四个级别。
Ⅳ级响应由市城防汛办公室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Ⅳ级响应升级到Ⅲ级响应时,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后启动响应;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蚣断煊κ�,由市防指指挥批准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Ⅱ级响应;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由市防指指挥批准后按照响应应急程序成立临时指挥部,启动Ⅰ级响应并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对于突发的区域性暴雨情况,由市城防汛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到岗到位进行指挥调度,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市城防汛办公室。各部门根据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按照市城防汛办公室要求,各区及相关单位管理的泵站、涵闸、节制闸、河道、沟渠、管涵要随时开启,抢险强排设备、设施运行。
各县应急响应的级别由各县城市防汛指挥机构确定。各县相关部门根据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5.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视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Ⅲ级以下由市城防汛办公室决定或报请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同意,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公布。
Ⅱ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Ⅰ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各县终止应急响应时,由各县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签署终止令,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向社会发布。
6.善后处置
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所需资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各县所需资金由各县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7.奖惩制度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城市防汛过程中消极怠工、贻误战机、完成任务不彻底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部门联动不及时、互相推诿扯皮、没有及时采取积极防范应急救援措施,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行政问责,问题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由市城市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城市防汛办公室负责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2021年各个防汛单位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附件1—1
2021年濮阳市城市管理局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汛泵 |
6台 |
|
2 |
井钩 |
80个 |
|
3 |
麻袋、编织袋 |
800个 |
|
4 |
排水带 |
450米 |
|
5 |
警示背心 |
200件 |
|
6 |
危险慢行警示架 |
60件 |
|
7 |
铁丝 |
150斤 |
|
8 |
电缆 |
2000米 |
|
9 |
应急照明灯 |
5台 |
|
10 |
雨衣 |
60套 |
|
11 |
手电筒 |
150个 |
|
12 |
太阳能爆闪灯 |
4台 |
|
13 |
水马 |
大水马420个,小水马130个 |
|
14 |
铁锹 |
100把 |
|
15 |
防汛车辆 |
14辆 |
|
16 |
工程抢险机械 |
6辆 |
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 |
17 |
发电机组 |
3台 |
|
18 |
移动防汛泵车 |
2辆 |
|
附件1—2
2021年各县县城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汛泵 |
8台 |
|
2 |
井钩 |
70个 |
|
3 |
麻袋、编织袋 |
1000个 |
|
4 |
排水带 |
500米 |
|
5 |
警示背心 |
40件 |
|
6 |
危险慢行警示架 |
40件 |
|
7 |
铁丝 |
60斤 |
|
8 |
电缆 |
1000米 |
|
9 |
应急照明灯 |
3台 |
|
10 |
雨衣 |
40套 |
|
11 |
手电筒 |
150个 |
|
12 |
太阳能爆闪灯 |
4台 |
|
13 |
水马 |
大水马150个,小水马50个 |
|
14 |
铁锹 |
50把 |
|
15 |
防汛车辆 |
10辆 |
|
16 |
工程抢险机械 |
3辆 |
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 |
17 |
发电机组 |
2台 |
|
18 |
移动防汛泵车 |
2辆 |
|
附件1—3
2021年华龙区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汛泵 |
7台 |
|
2 |
井钩 |
50个 |
|
3 |
麻袋、编织袋 |
1000个 |
|
4 |
排水带 |
400米 |
|
5 |
警示背心 |
40件 |
|
6 |
危险慢行警示架 |
30件 |
|
7 |
铁丝 |
40斤 |
|
8 |
电缆 |
500米 |
|
9 |
应急照明灯 |
2台 |
|
10 |
雨衣 |
40套 |
|
11 |
手电筒 |
150个 |
|
12 |
太阳能爆闪灯 |
4台 |
|
13 |
水马 |
大水马100个,小水马20个 |
|
14 |
铁锹 |
40把 |
|
15 |
防汛车辆 |
7辆 |
|
16 |
工程抢险机械 |
3辆 |
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 |
17 |
发电机组 |
2台 |
|
18 |
移动防汛泵车 |
2辆 |
|
附件1—4
2021年开发区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汛泵 |
5台 |
|
2 |
井钩 |
50个 |
|
3 |
麻袋、编织袋 |
800个 |
|
4 |
排水带 |
300米 |
|
5 |
警示背心 |
40件 |
|
6 |
危险慢行警示架 |
20件 |
|
7 |
铁丝 |
40斤 |
|
8 |
电缆 |
400米 |
|
9 |
应急照明灯 |
2台 |
|
10 |
雨衣 |
40套 |
|
11 |
手电筒 |
120个 |
|
12 |
太阳能爆闪灯 |
4台 |
|
13 |
水马 |
大水马100个,小水马40个 |
|
14 |
铁锹 |
35把 |
|
15 |
防汛车辆 |
5辆 |
|
16 |
工程抢险机械 |
3辆 |
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 |
17 |
发电机组 |
2台 |
|
18 |
移动防汛泵车 |
2辆 |
|
附件1—5
2021年示范区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汛泵 |
4台 |
|
2 |
井钩 |
30个 |
|
3 |
麻袋、编织袋 |
600个 |
|
4 |
排水带 |
300米 |
|
5 |
警示背心 |
40件 |
|
6 |
危险慢行警示架 |
20件 |
|
7 |
铁丝 |
40斤 |
|
8 |
电缆 |
300米 |
|
9 |
应急照明灯 |
2台 |
|
10 |
雨衣 |
40套 |
|
11 |
手电筒 |
110个 |
|
12 |
太阳能爆闪灯 |
3台 |
|
13 |
水马 |
大水马80个,小水马30个 |
|
14 |
铁锹 |
30把 |
|
15 |
防汛车辆 |
3辆 |
|
16 |
工程抢险机械 |
4辆 |
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 |
17 |
发电机组 |
2台 |
|
18 |
移动防汛泵车 |
2辆 |
|
附件1—6
2021年工业园区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汛泵 |
4台 |
|
2 |
井钩 |
35个 |
|
3 |
麻袋、编织袋 |
500个 |
|
4 |
排水带 |
60米 |
|
5 |
警示背心 |
30件 |
|
6 |
危险慢行警示架 |
20件 |
|
7 |
铁丝 |
30斤 |
|
8 |
电缆 |
200米 |
|
9 |
应急照明灯 |
2台 |
|
10 |
雨衣 |
35套 |
|
11 |
手电筒 |
65个 |
|
12 |
太阳能爆闪灯 |
4台 |
|
13 |
水马 |
大水马60个,小水马35个 |
|
14 |
铁锹 |
30把 |
|
15 |
防汛车辆 |
4辆 |
|
16 |
工程抢险机械 |
3辆 |
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 |
17 |
发电机组 |
2台 |
|
18 |
移动防汛泵车 |
2辆 |
|
附件1—7
2021年濮阳市人防办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汛泵 |
60台 |
|
2 |
沙袋 |
2500个 |
|
3 |
铁锹 |
50把 |
|
4 |
雨衣、雨鞋 |
40套 |
|
5 |
备用污水泵 |
3台 |
|
6 |
小推车 |
8辆 |
|
7 |
照明器材 |
40具 |
(强光手电筒、手提灯、插板等) |
附件1—8
2021年濮阳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要防汛物资储备任务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防汛泵 |
30台 |
|
2 |
沙袋 |
1200个 |
|
3 |
铁锹 |
20把 |
|
4 |
雨衣、雨鞋 |
35套 |
|
5 |
备用污水泵 |
2台 |
|
6 |
小推车 |
5辆 |
|
7 |
照明器材 |
25具 |
(强光手电筒、手提灯、插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