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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序号:8719发布机构:濮阳城市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12-30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市法治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市城市管理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1、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市城市管理局由原市市政园林局、原市公用事业局、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个单位整合而成,历经2015年、2017年、2019年三轮改革,但一直未改革到位。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局机关内设科室的整合,为正确履行市政府赋予的城市管理职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健全法治机构和充实执法队伍。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年初根据新“三定方案”调整了政策法规科、执法管理科等负责人,确保有专门机构承担依法行政、执法管理相关工作。此外,餐饮油烟和渣土车管理是市委市政府交给的重要工作任务,之前的执法队伍明显力量不足,我们又发挥整体协调作用,将局属二级单位的部分优秀退伍军人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协助完成任务,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

3、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完善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城市管理系统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部署,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至少每季度一次召开班子扩大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共同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和困难。

4、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一把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带头学法,模范用法。要求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将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等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水平。

(二)全面提升依法防控能力

疫情期间,坚持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气暖保障供应的通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渣土清运公司有序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累计购买和争取援助口罩16万余个,酒精、消毒液40多吨,防护服28套。环卫工人逆向而行,加强道路清扫频次,出动50余台雾炮车对城区主干道喷洒消毒液。垃圾填埋场作为重点消杀场所,日消杀面积由6万平米提高到9万余平米,消杀频次由每天2次提高到4次,8月份起又开始实行生活垃圾焚烧,提高了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面巡查督导餐饮单位暂停营业,复工复业阶段,每天督导防疫和消杀。节日亮化彩灯较往年延长40余天,坚持“疫情不退,彩灯不撤”,以实际行动彰显了责任担当。荣获全国住建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1、探索执法新模式。一是探索实施“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十步工作法”。将市城区所有餐饮单位全部纳入动态管理数据库,并率先使用先进监测系统,同时与智慧城管充分融合,实现了三级联网,是目前国内最先进、最前沿的油烟在线监控系统,我市成为省内唯一一家使用该系统的城市。此项工作多次受到省住建厅、省环保厅领导的表扬,经验做法被人民网海外网等多家媒体报道。2020年1月,省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印发《关于2019年全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推进情况的通报》,对我市餐饮油烟治理工作提出表扬,10月22日在信阳召开的全省餐饮油烟工作会现场做了典型发言。二是创新渣土车管理“四三二一”工作法。该办法的实施实现了由粗放式防污管理,到建立全自动高压喷淋洗车作业的转变;渣土车运作模式实现了从散兵游勇式运营,到公司化、集约化经营的转变;监管方式实现了从人工盯守、巡查监管,到安装车载定位装置、建设渣土车监管平台的智能型、科技型监管的转变;渣土执法模式初步实现了由单兵作战到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的转变,我市渣土运输治理工作已进入良性轨道,全省领先。10月23日在开封召开的全省渣土车治理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完成城管热线12319与老李服务热线4420000的平台整合,建设并整合完成城市管理系统渣土车、餐饮油烟、环卫、路灯、水气暖等各行业15个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对接,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基本完成由数字城管平台向智慧城管平台升级工作。目前我市城市管理初步实现“一屏统揽”“一网统管”,在全省走在前列。

2、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市法治办的具体安排,我局于2020年下半年与全省服务型执法先进标兵单位许昌市城市管理局结成了结对帮扶单位,在学习先进标兵经验的基础上,也对我市城市管理服务型执法工作的做法进行了完善和创新: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城市管理执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梳理出违法风险点7大类30项,制定了有效防控措施,进行重点防控,尽可能的避免行政相对人违法,从而免受行政处罚;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提前介入,进行耐心地行政指导,运用提示、规劝、建议、约谈等方式,主动提醒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遵法守法;三是加强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商户自治自管,自我约束,变被动管理为主动自我管理,让被管理者与执法监管者“合拍合奏”,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生活环境。

(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

1、规范行政执法资格。2020年是《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出台后的首次换发新版执法证件,我们及早准备,严格审查申报程序、资格条件、提交审批等程序,采用线上公共法律知识、线下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三项制度测试相结合方式,3次考试均合格后,方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今年共19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最终159人拿到了新的执法证件。

2、严格确定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定出台了《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方案,完善了执法办案程序,规范了办案流程,明确要求执法检查和案卷笔录使用文明规范用语。2020年下半年,为避免在具体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权宽泛和标准不细的问题发生,又制定了《濮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对我市出台的《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濮阳市供热管理办法》、《濮阳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所涉及到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创设性条款,及时制定了具体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禁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有效推进了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序化和公开化。

3、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按照市法治办《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案卷目录49件,市法治办抽查了3件行政处罚案卷、2件行政许可案卷参加了评查。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便民措施,改善营商环境

2020年,市城市管理局按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优化市城区水气暖报装时限、流程和申请材料,实行了水气暖报装“321”承诺服务,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此举得到了省住建厅的认可和赞誉,在2020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局作为先进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在2019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考核中,我局牵头的获得用气指标排名全省第3位,较上年提升8个位次;获得用水指标排名第5位,较上年提升6个位次。

将涉及城市管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开展政务服务上门服务周活动,主动将服务前移、下沉,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社区、企业现场服务,让企业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020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共6636件,配合市住建局完成了丽景上品二期、滨湖湾、阿尔卡迪亚等26个小区和单位申报的261项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的网上办理。

实行水气暖缴费终端进社区。为解决老年人不会用微信、支付宝、网上等缴费,2020年12月,我局在全省率先联合农商行开发了包括水、气、暖行业缴费、查询、打印发票功能的ATM自助缴费系统,让居民在社区一台设备就能同时刷卡缴水气暖费。目前,在水气暖企业7个客服大厅和人民办、建设办、黄河办所辖13个社区和小区,布放了“水气暖缴费一体机”20台,正在试运行。下一步将再购置50台,逐步实现市城区全覆盖。

(六)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对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对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内印发的所有行政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清查,调取了此段时间内的所有发文详细情况,逐个进行审查。对存在疑似规范性文件情况的,专程请教市司法局进行了确认。开展了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涉及我局规章3个,规范性文件9个,经征求相关科室部门的意见,提请法律顾问再次审核,我局不存在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条款。

(七)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濮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于2020.4.1起实施。《濮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了初稿的起草、组织专家座谈研讨、征求各县、区供水企业及主管部门意见等工作,正提交市法治办审核。完成修改了《濮阳市绿线管理办法》、《濮阳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办法》、《濮阳市单位和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责成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实施查封施工现场拆除违法建设等强制措施的决定》4个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完善、征求意见,正在等待审批。

(八)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上传至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濮阳信息平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截至目前共完成行政许可公示36件,行政处罚公示335件;以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为依托,进行网格化监管;在建设领域综合执法、市容市貌、油烟、渣土等方面,通过细化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日常巡查、联合执法等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关的事中事后执法监察。

(九)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我局聘有常年法律顾问,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对规范性文件从法律层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及时协调复议案件涉及的单位参与复议活动。依法履行应诉职责。2020年共有诉讼案件11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应诉率100%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8月份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约500人观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普法办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直播,增强了局系统工作人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十)推进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本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28项,推进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十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情况。

12月23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动员大会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认真学习了《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方案》,并对局系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台账,并于12月31日下午召开了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动员会。

二、取得的工作成效

2020年疫情防控解除紧急状态后,市委市政府宣布复工复产后,我们抢时间、比速度,市政道路、道路绿化、供热工程等都按下“快进键”,建设场面热火朝天。局系统多部门通力协作,高标准实施城区绿化,为17条道路装扮新颜,建市以来首次全域集中补植,打造“十五里银杏大道”、200亩花海、月季花球、花箱为城市增艳;振兴路、濮清快速通道、马颊河五一路桥加宽等“六路一桥”完成续建;16处主次干道交叉口增设右转,还改造2处积水点,方便市民出行;临危受命克服困难,用时不足100天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濮阳速度”在此项目上演;市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依然全省领先,供热普及率达98.5%;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现历史性转变,减少了垃圾存量,节约了土地资源,还避免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用6天半时间安装9条道路路灯近千盏,创下建市以来路灯安装史上的新记录,为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文明城复审做出突出贡献,也赢得了附近居民的交口称赞;建设改造了113座公厕和15座垃圾中转站;探索出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全新模式,不断扩大小区试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开始实现。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重视不够。部分干部不能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来理解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疑难问题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按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城市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三到万分之七”的规定,我局实有执法力量至少缺口66%,执法人员工作强度过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争创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和服务型执法示范点。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各类诉讼案件的应诉,落实好行政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庭审旁听制度、法律顾问制度。

(三)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改进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创新城管执法宣传网络,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执法环境。

(五)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2020年12月29日

 

主办:濮阳市城市管理局     技术支持:华网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