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城管执法〔2016〕162号 签发人:武林军
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的
报 告
市委: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严格执法用心服务为宗旨,以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为契机,全年共接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案件38810余宗,登记处理违章建筑举报案件240余起,查处占道经营举报案件18000余起,处理督查局交办催办、网民留言转办、市长信箱交办、群工部转交,以及阳光热线、人大政协提案等410余起,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了良好条件。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狠抓市容整治,突出一个“净”字。一是结合长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强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定岗、定位、定责,切实抓好各自辖区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二是针对各学校、医院门前“三乱”问题,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上放学期间站岗值勤,确保人流高峰期这些学校门前无流动商贩、占道经营,保证交通秩序的正常、通畅。截至目前,共进行集中清理行动90余次,警告店外经营、马路工厂等12000多户,清理流动商贩20000多人次,纠正其它乱堆乱放、乱扯乱挂等各类违章行为3000多次,清理影响市容和交通的乱搭建棚(摊)450处次,处罚500多人次。同时,进行了20余次户外广告牌匾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制拆除违法广告牌匾15处,督促200余户商业网点主动更换了不符合标准的牌匾。特别在改善环境的同时,也促进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群众的良好评价。
(二)取缔露天烧烤,突出一个“严”字。一是大力宣传。充分利用现有宣传工具和平台,主动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宣传动员,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减少污染、净化空气、改善人居环境的紧迫性和责任感,为深入开展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出台《濮阳市中心城区推广使用环保烧烤炉具补贴办法》,对积极更换环保炉具商户及时进行补贴。三是系统排查所有主次干道店外经营和违法违规露天餐饮,与烧烤经营户签订承诺书,明确规范经营标准和违法后果。同时对大排档摊点统一登记,逐户上门做思想工作,要求店主切实减少烟尘污染,确保达标排放。四是坚持错时管理,夜间全体队员集中治理夜市,对烧烤摊主现场宣传、答疑、劝导,督促其入店经营,对未更换环保炉具的商户,依法进行取缔。全年共督促商户更换环保炉具280余套,补贴资金120余万元,取缔烧烤摊点50余处,没收烧烤炉具120余个,纠正露天烧烤类店外经营行为2000余处次。
(三)规范渣土车运行,突出一个“实”字。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大队分局的责任范围及治理内容。二是实行“日汇报、周例会”制度,通过听取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三是对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的,由局纪检监察室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切实做到“明责”“善管”“问责”,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击战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四是加强对现场搅拌砂浆和工地防治措施不到位的查处,采取机动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建筑工地砂浆混凝土现场搅拌和工地防治措施不到位行为。五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日常监管,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流程。六是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夜间出动执法人员和车辆,采取定点设卡集中查与高密度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等方式,重点查处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私拉乱倒、抛洒、遗漏、扬尘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规范和暂扣未办证、未清洗、未密闭等违法运输车辆80余台,涉及工地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方面罚款100余万元。
(四)严查违法建设,突出一个“硬”字。在违法建设查处上始终坚持严管重罚,对新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实行露头就打,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确保发现率、查处率100%。逐步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主管干部靠前抓、分管人员具体抓的三级管理工作模式,以铁的态度、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纪律依法查处手续不全的龙城名郡项目、未按规划建设的中央城等项目,对市区内不经申请、未予审批的各类违章建筑如新华书店停车场彩钢房、甫林海花园路边彩钢房、原物资局院内彩钢房、莲花苑小区东侧彩钢房,以及思达电子家属院门口砖房、城中城小区楼顶砖混结构房、龙湖花苑小区一楼乱搭建、油田实验学校楼顶擅自加高女儿墙、氯碱厂家属院西区扩建小院、棉麻公司院内砖混房等32处依法予以拆除,共拆除面积3065平方米,狠刹了乱建乱占风,切实维护了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了城市规划建设的严整有序。
(五)实施精细化管理,突出一个“活”字。立足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系统平台,不断加强各责任单位协调沟通,确保考核到位、奖优罚劣、科学管理、精细运作。一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更新各责任单位的权责范围,对新修道路的确权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明确责任归属,有效的减少了部分问题路段责任单位互相推诿扯皮现象。二是实时更新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与终端平台操作员的联系方式,确保中心与各责任单位沟通顺畅。三是及时更新、修复系统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截至目前,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共受理城市管理案件113713宗(其中信息采集员巡查上110623报宗,视频上报1宗,社会公众举报3082宗,领导交办7宗),对19家责任单位派遣93590宗,结案67253宗,结案率71.86%。
(六)切实关注民生,突出一个“情”字。一是全力保障中高考环境秩序。从今年5月份开始,对城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考试期间,派出专人全天候在考点盯守,全过程监督考点周边市容秩序,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二是规范打场晒粮行为。三夏期间,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执法车辆500余台次,教育劝导占道晒粮户350余次,清理占道晒粮80余处,确保了城市道路畅通,同时,在不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变通工作方式,允许群众在部分指定地区晒粮,受到市民群众广泛好评。三是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工程。经过领导小组、考察、调研、系统论证、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招标、网点初选等,今年11月,终于完成公共自行车系统各类设备建设,投资近2000万元,设100个站点,2000辆自行车,目前已达到试运营状态,为市民提供了又一项出行方式的选择。
(七)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突出一个“廉”字。以勤政廉政为目标,以落实责任制为主线,以深化效能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是狠抓学习,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深入贯彻领会中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不断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思想认识。二是是强化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党组会议制度和局长办公会制度以及业务例会制度,重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集体研究。局党组对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事关城管工作发展的大事,召开会议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宣教力度不够,在引导舆论上有盲区。宣教方式不够创新,在扩大群众支持、引导群众参与的力度上有待加强,还未能紧扣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组织系列性、组合式报道,宣传效果亟待提升,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支持度和参与度不高,尤其是在市容整治和强拆违建活动中,群众易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产生误解,并由此造成不良舆论影响。
(二)迎难而上不够,在一抓到底上有欠缺。面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违规商户对执法人员工作不予配合,以及违法建筑的未批先建、抢建现象仍有发生,有时甚至发生暴力抗法等诸多困难,个别同志强调难度和客观因素多,缺乏一抓到底的魄力和韧性,一定程度上存在畏难情绪和被动应付,手段不够强硬,措施不够得力,影响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长效不够,在持之以恒上有不足。迎检式、突击式管理方式还难以避免,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个别区域、部分时段管理效果尚不够均衡,问题回潮反弹仍较严重,集中表现在占道经营、流动商贩、违规广告等顽症方面。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城市管理转型升级,在今后工作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根据濮阳市城市改革领导小组的安排,按照中央、省关于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的要求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确定管理范围、权力清单和责任主体,理顺市、区(县)、乡(办)和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的工作衔接机制,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
(二)强化数字化高位监督指挥考核职能。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精神,切实利用好数字化城管平台,强化数字化城管的监督指挥和考核职能。一是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的高位监督、指挥作用,强化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平台考核评价作用,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以考核结果推动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履职到位。二是数字化城管升级智慧城管,拓展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和功能,将数字化城市管理范围覆盖到市各功能区和县一级。拓展现有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功能,更新城市管理数据库,确保城区范围内出现的城市管理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理、有效解决。
(三)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按照省政府和省住建厅要求,依托建筑渣土特许经营企业,规范建筑渣土运输和消纳,建立建筑垃圾清运和处置监管平台。同时严厉查处私拉乱倒和渣土遗撒行为,加大建筑渣土管理力度。
(四)推动城市管理地方性立法。根据城市管理的发展和前瞻需要,对实践中成熟的举措和制度办法,及时推动纳入地方立法规划。2017年,拟将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临时市场及早夜市管理办法等政府规范性文件纳入地方性立法规划。
(五)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二期工程。该项目现已建议市委、市政府纳入2017年重点民生工程计划,拟在第一期工程建设基础上,增设150个租赁站点,投放3000辆自行车,预算为2855万元,由市财政列入预算专项解决。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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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