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法治
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按照《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濮法政办〔2021〕1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制定了《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29日
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活动
方 案
为做好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结合创建工作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目标,宣传城市管理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动态、成效和经验,扩大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提升群众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共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三、时间安排
2021年3月31日-12月31日
四、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在2020年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总要求。
(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中央、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
(三)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濮阳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濮阳市燃气管理办法》、《濮阳市供热管理办法》、《濮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手册》等和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四)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
(五)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涉及到我局各种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具体做法。
(六)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经验做法、主要成效和创新亮点。
五、主要任务
(一)制定宣传计划。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创建工作实际,从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时间安排、责任领导等方面,认真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宣传计划要紧扣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措施具体,注重效果。
(二)抓好阵地建设。我局在发挥好现有普法阵地作用的同时,利用广场、公园、长廊、讲堂、橱窗、专栏、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场所和设施,建设一批新的宣传阵地。
(三)开展“六进活动”。城市管理局将供水、供热、供气等宣传内容纳入普法“六进活动”,通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和示范市创建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参与支持示范创建工的自觉性、积极性。
(四)切实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濮阳日报》、《濮阳早报》等报纸,报道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微信城市管理公众号宣传法治工作,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官方网站已开设“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实时报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工作动态、深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三、具体要求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宣传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宣传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步骤以及保障机制,并结合实际工作认真总结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找准宣传的切入点,提升宣传整体效应。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宣传信息,一月一汇总,扎扎实实搞好法治宣传工作。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