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的
情况说明
随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全面推行,我局有关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不断压缩行政审批办理时限,编制《濮阳市城市管理局政务服务审批事项汇编》;通过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官网对外公布全部审批事项清单;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平台,按照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进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
(2)我局严格按照《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濮阳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濮编【2019】101号)文件要求,我局行政许可24项,没有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未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积极落实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和承接的上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2020年以来无此类情况。2020年以来,无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的情况;严格执行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中涉及我局的备案和行政确认,其中我局备案两项,行政确认一项,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对外公示,我局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濮阳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濮编【2019】101号)文件出台后,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中没有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
(3)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均不涉及中介服务和收费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项目。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查询。
(4)按照权责清单内,梳理我局证明事项清单。按照相关要求,未纳入保留证明清单的证明,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开具。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需要增加或调整证明的,要按照相关程序增加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1.按照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的相关要求,我局逐项梳理行政许可,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及我局官网对外公布相关信息,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2.按照阳光大厦的工作要求,我局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驻阳光大厦已实现“应进必进”,80%以上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入驻综合窗口。
2021年3月9日